paulwong 2007-5-22 01:24
[注意]本区交易说明
[font=新宋体][size=3][color=blue]本区是为大家交易、交换物品而开设,欢迎大家在此交流自己的物品。[/color][/size][/font]
[font=新宋体][size=6][color=red]香河人论坛资源交换区交易条款[/color][/size][/font]
[font=新宋体][size=2][color=red]交易管理规则:
1.香河人论坛官方不会介入用户的交易,所有产生的风险均由用户自行负责。
2.网上交易有风险,建议大家在网上谈好后进行网下当面交易。
3.诚信交易,如有欺诈行为一定严惩。
4.求购和出售物品请在主题注明[求购]或者[出售]
发布细则:
1.发帖交易
1)卖方
卖方发帖出卖物品,必须详细描述物品的状态,提供明确的价格。买方可以跟帖或者发悄悄话与卖方商谈具体细节,包括价格。
卖方必须对所有悄悄话或论坛上的争购帖进行回复,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做不到,则必须在论坛上发帖公开说明。
帖子主题必须注明[出售]
2)买方
买方发帖求购物品,不必明确价格。卖方可以跟帖或者用其他方式联系出卖,价格不必在论坛上明确。
买卖双方都有权利对对方提出限制,比如要求一定的注册时间、分数和发帖数量等。
帖子主题必须注明[求购]
2.成交声明
买卖双方成交后,一方在论坛上发帖声明已经成交,另外一方跟帖声明同意,两个帖子共同构成成交声明,缺少任何一个都被认为尚未成交。
成交声明是在专门网上判断交易是否达成的唯一根据,成交声明发出后,除非双方特别要求,版主有权封贴以节省网站资源。
成交声明发出之后,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取消交易或附加交易条件。
3.不成交声明
如果买卖双方已经发出成交声明后又决定取消交易,则应发帖声明取消交易,另外一方也须跟帖声明同意,两个帖子共同构成不成交声明,交易取消。如果一方发出声明取消交易之后,另一方在登陆论坛后24小时内没有跟帖表明同意或不同意,则被视为同意,交易也被视为取消。
已经成交的物品,不得在交易没有完成且没有不成交声明的情况下再次被交易。
4.优先权
平等交易,没有任何优先权。
争议解决:
如果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,请在论坛范围外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如果当事双方一致同意于论坛范围内解决,则交由管理员裁决并且无条件接受管理员最终裁定。
以上条款自2007年5月22日开始生效,即日起所有在本论坛交易的行为视作完全接受上述条款。本站有权随时根据上述条款处理一切违例情况和当事人。如有未尽事宜,另行补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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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align=right][font=新宋体][size=2][color=red]香河人论坛管理团队
2007年5月22日[/color][/size][/font][/align]
cole0808 2007-5-23 21:55
无规矩不成方圆。好的版区正是需要这样好的制度,希望大家都来遵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