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河交警大队中的“孤儿”
所有的香河交警大队的“临时工”都可称之为“孤儿”,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他们现在所在的“香河交警大队”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险:养老保险,医疗保险,失业保险,都不给上,更别提“五险一金”了!今年是奥运之年,也是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之年。他们连合同都不给每个“临时工”(大部分都已经在单位干了1--10年不等)签!还是政府机关执法部门,他们是不是知法犯法啊!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,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,他们太让人心寒了,太没法让人信赖了。呼吁有关部门予以关注: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,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,香河县委县政府,香河县劳动局,香河县财政局!